拒绝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立案侦查!

2022-04-12 15:23   长江日报  

公安机关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 

“四方责任”

是广大市民、单位应尽的义务

对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

涉嫌违法犯罪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01  章某(男,30岁)、董某(男,31岁)拒绝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立案侦查!

4月10日,据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在工作中接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并初查发现:

章某(男,30岁,S19 Club酒吧员工)居家隔离期间,本应遵守足不出户、拒绝探访等防疫规定,但其拒不配合封闭管理,擅自外出到茶楼喝茶打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疫情出现后,S19 Club酒吧相关负责人董某(男,31岁)漏报员工信息,不按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场所管理,造成章某等人漏管,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章某、S19 Club酒吧及其负责的主管人员董某之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我局已依法立案侦查。

目前,章某已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隔离治疗,所有相关密接、次密接等人员均已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涉疫小区、相关风险场所均已被管控。

02 张某(男,37岁,确诊),拒绝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私自返乡,立案侦查!

2022年3月26日,驻马店市泌阳县居民张某(男,37岁)自上海自驾车返回,既未向社区报备又未居家隔离,违反县在外返乡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要求,且多次出入商场等公共场所,3月27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造成他人感染新冠肺炎。4月4日,泌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对张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03  唐某某(男,23岁,阳性)故意隐瞒上海居住史,立案侦查!

2022年4月5日,南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报:南部县唐某某(男,23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2022年4月2日,唐某某从上海市经苏州市、西安市返回南部县,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上海居住史,违规外出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唐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我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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