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中山大道1411号的楼房建于40年代,于2014年被认定为D级危房,面积近2千平方米,现居住有7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房产权人为市属国有企业,且产权人几经变更,对这样产权人危房该如何启动整治?

5月28日,永清街道人大工委
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活动,以“人民议事厅”为载体,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区房管局、街道职能部门、居民代表与该危房产权人第三市政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市政建设集团面对面,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启动危房整治。

永清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奚阳带领大家深入危房实地调研,并听取公共服务科科长张骥介绍该危房的基本情况及协调整治过程。

市人大代表 刘源
要落实安全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主体单位第三市政公司、市政建设集团履行主体责任,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区人大代表 惠新义
建议要理清思路,明确责任。要将短期安排和长期规划相结合,马上拿出解决方案。

区人大代表 唐建国
危房问题必须马上解决,尽快将危房里居民搬离并解决宿舍问题。

参会的产权人单位第三市政公司领导表示,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一定将大家的建议与意见带回去,立即研究整治方案,拿出具体措施,切实启动危房整治。

永清街道工委书记黄顺江表示最终的解决方案要给老百姓幸福感和出路,街道也将积极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和第三市政公司、市政建设集团推进代表建议的落实,推动问题的解决。下周将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部门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强力协调启动危房整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