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12 16:18   江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2日0时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

1.一元街道纺织小区7号楼1单元

2.一元街道时代广场3栋

3.一元街道黄兴路3号2单元

4.后湖街道盛世东方小区16栋1单元

5.新村街道锦苑公寓8栋2单元

6.新村街道二七花园3栋2单元

7.二七街道恒昌花园3栋3单元

8.永清街道仁义社区39号

9.四唯街道进化村218号

10.后湖街道东方恒星园1栋

11.花桥街道江大路97号2单元

12.花桥街道九万方一村32号

13.花桥街道蔡家田A区40栋1单元

14.花桥街道协昌里5栋1单元

15.花桥街道王府花园3栋

16.花桥街道统建大江园南苑15栋1单元

17.花桥街道花西公寓1栋2单元

18.花桥街道添乐花园5栋

19.后湖街道汉口城市广场四期20栋2单元

20.谌家矶街道天兴花园205栋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江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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